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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社会保险费缴纳提示来啦!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23-03-08

 (一)企业缴费

 (一)缴费时间:2023年3月10日至25日,请您注意3月25日为周六,非工作日。

 (二)扣款时间:3月10日。

  1.为确保缴费单位批量扣款成功,建议选择批量扣款方式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单位于3月8日前确保用于缴费(含8日前办理的补缴费额)的银行账户余额充足。对于未在规定缴费时间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将影响个人社会保险权益。请缴费单位合理安排时间,确保在征期内完成缴费,非征期不能缴费。

  2.选择批量扣款方式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单位在批量扣款日无法采用其他方式完成缴费。

  3.批量扣款结束后,您需通过“单位社会保险费管理客户端”自行确认扣款情况,核对批扣是否成功;

  4.如由于账户余额不足等原因导致批量扣款不成功,您可在3月25日前登录客户端,进入“社保费申报”-“特殊缴费申报”模块完成申报,在客户端“费款缴纳”-“缴费”模块完成缴费,可使用三方协议实时扣费,或自行开具《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至已开通此项业务的银行网点缴费。

  5.如您对客户端操作有疑问,可查看客户端操作教程,或拨打技术咨询服务热线4007112366。

(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

(一)时间安排

2023年3月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银行批量扣款日为3月8日、20日,请确保用于缴费的银行账户余额充足。

银行查缴日:3月10日、13-17日、21-24日15点前。

缴费人可在中国农业银行、北京银行、北京农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全市各网点办理个人银行查询缴费业务。

现在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北京银行、北京农商银行、中国银行APP自助缴费办理,也可以在北京市电子税务局里,通过“我要办税--社保”模块,参保人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Web端和App提供的协议支付和银联支付等方式缴费。

(二)注意事项

  1.享受补贴人员的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应于每月15日前工作日完成缴费。

  2.享受补贴人员的医疗保险和其他人员的所有保险均应于25日前完成缴费。





来源:北京石景山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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